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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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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5年12月31日,浦城海圣总资产为6,947.48万元,净资产为5,873.89万元,营业收入为11,284.16万元。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恒冰物流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智慧物流园启动区C-53-02地块;法定代表人为傅露芳。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生鲜乳道路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烟草制品零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销售;电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专用设备修理;电子过磅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柜台、摊位出租;橡胶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圣维生物的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工业园区金岭工业园A02-3区;法定代表人为郭伟。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农药零售;检验检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中草药种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控制的法人。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安普尔于2013年在新西兰创立,公司主营牛、羊肉屠宰、加工及其可食用副产品加工和销售。
(1)基本情况:至明供应链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353-3号502室E区;法定代表人为沈志明。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进出口;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圣农专卖店全称为光泽县圣农食品专卖店,该门店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零售业务,主营业务涵盖公司生产的冻品鸡肉、熟食制品等产品的终端销售。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恒杰生物的注册资本为6,05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新禾路30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清荣。主营业务为: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生物基材料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康圣生物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崇仁乡金岭工业园八一路(福建丰圣蔬菜有限公司西侧);法定代表人为傅泽良。主营业务为:食用动植物油研究开发及加工。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百圣生物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浦城县万安乡万新路12号;法定代表人为姜子军。主营业务为: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除外);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和鑫福的注册资本为1935.7143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港路88号金港城商业中心A#楼商务办公1519;法定代表人为欧建忠。主营业务为:国内贸易代理;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蛋零售;鲜肉零售;水产品零售;销售代理;酒类经营。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启圣商行是陈飞先生投资设立,成立于2019年,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位于福建省南平市。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水果、干货、水产海鲜、肉类、冻品、粮食、蔬菜、禽类、酒水、生活日用品零售。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人投资的个体工商户。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江西陆恒的注册资本为10,389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食品产业园费歌肉松二期;法定代表人为傅露芳。主营业务为: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豆制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江西陆恒总资产为22,573.62万元,净资产为8,740.90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福建陆恒的注册资本为32,4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光泽县金岭工业园八一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飞。主营业务为: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豆制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
截止2025年12月31日,福建陆恒总资产为30,380.18万元,净资产为10,177.68(未经审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森胜农牧的注册资本为10,490万元,注册地址为杞县付集镇赵村;法定代表人为闫军红。主营业务为:农作物、林木、花卉种植销售;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畜禽、水产品养殖、加工、冷藏销售;畜禽饲料加工销售;种禽饲养、种蛋孵化。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三峡能投的注册资本为768,110.09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第15层;法定代表人为刘运志。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服务评估。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等。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其控股子公司三峡圣农(光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三峡圣农(浦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江西鸥沃的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产业园飞鹰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ALAIN,HENRI,ALEXIS SYMOENS。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生物饲料研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江西鸥沃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5,575,710.74元,净资产为45,767,873.75万元,营业收入为3,957,467.57万元。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基本情况:资溪面包的注册资本为19,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资溪面包食品产业城创新大道南6号;法定代表人为江明亮。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回收食品无害化处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包装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上述的交易是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农集团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熟食及鸡粪(包括种鸡粪、肉鸡粪、水线鸡粪和扫地鸡粪)等产品销售给圣农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农集团于2025年12月签署,圣农集团将坐落于光泽县鸾凤乡中坊村的部分厂房租赁给公司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农集团于2025年12月签署,圣农集团向公司提供用水、用电等服务,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服务费用,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日圣食品采购鸡汤、鸡油等辅料供生产经营使用,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日圣食品销售冻品及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日圣食品提供蒸汽、用水服务,双方明确服务内容及义务,并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日圣食品提供设备及厂地租赁等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新环保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圣新环保采购天然气、蒸汽等,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新环保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熟食及肉鸡场、种鸡场生产的鸡粪(包括种鸡粪、肉鸡粪、水线鸡粪和扫地鸡粪)销售给圣新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新环保于2025年12月签署,圣新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生物质硬料等处理服务,双方明确服务内容及义务,同时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兴瑞液化气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兴瑞液化气采购液化气以供生产经营使用,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采购价格。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兴瑞液化气于2025年12月签署,兴瑞液化气将一座储气罐出租给公司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圣民公交于2025年12月签署,圣民公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接送员工上下班的运输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银龙食品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龙食品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辅料、物料等,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执行。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银龙食品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龙食品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假日酒店于2025年12月签署,假日酒店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餐饮(如食品、酒水饮料等)、住宿等服务,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假日酒店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假日酒店销售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华圣物业于2025年12月签署,华圣物业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物业及代缴水电费等服务,参考市场价格以及实际代缴情况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中圣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浦城中圣销售下脚料、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价格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中圣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浦城中圣采购饲料原料、鸡副加工品产品,双方同意价格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中圣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浦城中圣提供用水服务及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双方同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处理费用。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海圣饲料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海圣饲料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下脚料、熟食等产品,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海圣饲料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海圣饲料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将坐落于光泽县鸾凤乡中坊村的部分厂房及部分设备租赁给海圣饲料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浦城海圣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浦城海圣销售下脚料、熟食等产品,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浦城海圣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海圣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浦城海圣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双方同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处理费用。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海圣于2025年12月签署,浦城海圣将部分闲置宿舍等租赁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并提供用水、用电等服务,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及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浦城海圣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浦城海圣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恒冰物流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将部分冰鲜车租赁给恒冰物流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车辆检测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车辆租赁价格及车辆检测费用,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5年12月签署,恒冰物流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运输及车辆检测、修理等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恒冰物流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将租赁恒冰物流坐落于武夷新区的仓库,供生产经营使用,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维生物于2025年12月签署,圣维生物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维生物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圣维生物采购药品等供生产使用,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安普尔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安普尔采购牛肉供生产使用,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至明供应链于2025年12月签署,至明供应链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恒杰生物于2025年12月签署,恒杰生物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下脚料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圣农专卖店于2025年12月签署,圣农专卖店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圣农与百胜中国将根据双方实际业务需求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签订鸡肉及熟食产品相关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圣农与百胜中国将根据双方实际业务需求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签订仓储及运输服务相关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康圣生物于2025年12月签署,康圣生物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5年12月签署,百圣生物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下脚料、熟食等产品,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百圣生物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百圣生物提供用水服务及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双方同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处理费用。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部分闲置厂房空地租赁给百圣生物供其生产经营使用,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百圣生物于2025年12月签署,百圣生物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混合油,双方同意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启圣商行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启圣商行采购大米、调味料等食材,具体交易项下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等标准,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交的订单和标准执行。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森胜农牧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森胜农牧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森胜农牧于2025年12月签署,森胜农牧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和鑫福于2025年12月签署,和鑫福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统一售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江西陆恒于2025年12月签署,江西陆恒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江西陆恒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江西陆恒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福建陆恒于2025年12月签署,福建陆恒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福建陆恒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福建陆恒采购冻品、熟食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江西陆恒提供设备及厂地租赁等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三峡能投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三峡能投采购用电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三峡能投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三峡能投提供用电服务,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与资溪面包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采购面包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公司与江西鸥沃于2025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江西鸥沃销售副品蛋等产品,双方同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发生时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并严格遵循了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本次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条款设置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0,058,462.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7,868,672.31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800,362,842.49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90,014,641.0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0,014,641.08元,公司总股本为1,243,111,721股。
3.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41,399股,按公司总股本1,243,111,721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242,770,32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48,554,064.40元(含税)。
(1)2025年11月19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15日实施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370,763,607.60元。
(2)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19,317,672元,占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为44.88%。
若自本预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注: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5年前三季度和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之和。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484,480,758.20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60.8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77,184,698.84元、387,860,454.79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1%,1.67%,均低于5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稳步推进各项经营战略落地,经初步测算,预计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亿元-2.9亿元,同比增长69.43%一96.54%。继上年同期创下历史新高后,公司业绩延续高增长态势,再次录得历史同期最佳盈利水平(剔除2019-2020年因特殊市场环境形成的特殊时期)。
成本管控方面,公司种鸡性能持续迭代优化,精益化生产管理成效显著,多项养殖生产指标创历史同期最佳水平,综合造肉成本优势进一步巩固。
面对充满挑战的消费环境,公司展现出显著且稳定的竞争优势,全渠道业务协同发力,销售结构不断优化,产品价格韧性持续增强,促进整体销售规模和经营效益稳步提升。特别是在C端零售渠道,公司精准洞察消费场景的重构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品牌效应持续增强,收入实现了超20%的同比增长。
展望未来,公司将延续一季度的良好发展态势,依托种源自主可控与全产业链布局的独特优势,不断拓宽护城河,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继续保持发展的韧性和增长的势能。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6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廖俊杰先生,财务总监林奇清先生,独立董事杨翼飞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并提出问题。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2、上述第5、6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事项,因此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第3、5、6、7、8、9、12项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10、11项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翼飞女士、张晓涛先生、王松先生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线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线、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联系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其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或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在相应的方框中画“√”表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公司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股东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拆分投票,即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前述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3)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5)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上述提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会会议上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如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圣农”)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践行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理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将2025年度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持续推进精益化运营、数智化转型,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发力BC双端增长飞轮,以种源优势、成本领先、大食品规模服务能力构筑全产业链及产业生态能力,最终实现客户和消费者的价值创造。202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充分展现了公司在面对产品价格压力与市场挑战时的良好经营韧性及可持续增长动能,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40余年如一日,始终坚持聚焦白羽肉鸡这一核心产业,现拥有白鸡养殖产能近8亿羽,食品深加工产能超过50万吨,一体化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在种源创新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圣泽901”及迭代升级版“圣泽901Plus”持续实现性能突破。升级版“圣泽901”在料肉比、产蛋率、生长速度、抗病性四项指标均达国际领先水平。受益于自研种鸡在料肉比等关键指标上的持续优化,叠加公司持续推进经营管理精益化,2025年综合造肉成本同比下行超5%,为利润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产业链整合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安徽太阳谷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谷”)的全资收购。太阳谷拥有6500万羽肉鸡年产能、9万吨食品加工能力,地处长三角区域,有效完善了公司全国布局。自2023年公司参股赋能后,太阳谷实现扭亏为盈,2024年净利润1.73亿元,2025年并表后对上市公司利润贡献1.11亿元,协同效应显著。
生产经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产量、销量均实现增长。鸡肉生食销售量157.68万吨,深加工肉制品产品销售量44.76万吨,分别较2024年增长12.40%、41.2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94亿元,同比增加8.12%,归母净利润13.80亿元,同比增幅90.55%,扣非归母净利润8.45亿元,同比增幅22.27%。
报告期内,公司大食品战略取得显著成效。2025年,公司各板块销量稳健增长,深加工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公司坚定推进全渠道策略,逆势扩大市场份额并实现了高价值渠道占比的稳步提升。深加工产品销量同比增长41.25%。凭借全产业链全程可防、可控、可追溯的食品安全优势和高水平的产品研发能力,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圣农品牌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公司坚持走稳中求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我们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治理与经营,以诚信合规及数智化管控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以科技创新推动育种自立自强与智慧养殖升级,依托全产业链、立足全流程严守品质标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布局光伏新能源、推进节能技改与水资源梯级利用,打造“一主两副”绿色产业链和循环经济模式,致力于成为中国现代农业低碳环保样本;同时保障员工安全与职业发展,营造多元包容的工作环境,以“共富工厂”和产业帮扶推动乡村振兴,共建和谐社会。
圣农依托县域白羽肉鸡主导产业优势,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以产业链为纽带,以共富产业园、村企共建项目为载体,规模化承接白羽肉鸡延链补链的产业,形成包括产业振兴、多元助力的特色乡村振兴模式,聚焦脱骨鸡爪、规模肉串等深加工赛道,强化资金、人才、技术支撑,破解融资难、用工缺、运营弱等问题,拓宽村集体与村民增收渠道。截至 2025 年底,圣农建设“共富工厂”37个(投产17个、在建20个),辐射带动周边95个行政村实现家门口就业与产业增收。“共富工厂”主要承接鸡爪脱骨、串签、分拣、包装等劳动密集型工序,操作门槛适中,培训周期短,优先吸纳当地留守妇女、低收入农户、脱贫劳动力等群体就近就业,实现“务农、顾家、上班”三不误,提供就业岗位超过4,000个,有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吸引近千名农民工返乡就业。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推进公司治理架构优化。2025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前述议案于2025年9月3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席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完成了从非独立董事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的衔接过渡。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20份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治理,保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始终秉持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是市场的共生共荣体的理念,构建良好投资生态,实现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共同成长。公司多年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回报股东,积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243,111,72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233,029股)后的1,235,878,692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0,763,607.60元。2025年度,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本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48,554,064.40元(含税)。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将达到619,317,672元。
自上市以来,公司持续高比例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74.80亿元(含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金额),占累计归母净利润的比例近60%。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高质量经营,延续高比例现金分红政策,合理平衡企业成长与股东回报,进一步增强投资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公司依据最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制定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依托制度增加信息披露规范性,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此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全年累计披露带编号公告82份,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为方便投资者深入了解圣农,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积极保持与投资者交流畅通无阻,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组织圣农之旅参观活动、接待日常调研、积极回复投资者在互动易上的问询、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机构投资者、媒体及个人投资者的沟通,提高公司运营透明度,引导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具有更全面、客观的认识,助力资本市场公平、稳定发展。
展望未来,圣农发展将继续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全面实施“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计划,坚定推进战略发展,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公司将坚守为投资者创造价值与提升回报的宗旨,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价值理念,凭借过硬的经营业绩为投资者持续创造回报,切实增强投资者信心,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与积极发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4月10日,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并注销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341,399股库存股即将满三年,公司拟将上述股份变更用途并予以注销。
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制作《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上述注销股份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披露相关的通知债权人公告。债权人自相关的通知债权人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注销股份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国债逆回购等低风险理财产品,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300,000万元,且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1.投资目的: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的回报率,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300,000万元,且在此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3.投资方式: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等。当购买的理财产品存在交易对手方时,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且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①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协议、风险承诺书等),授权期内被授权人对该事项的合规性负责;
2025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80,288.99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未赎回资金18,706.04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委托理财投资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国债逆回购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
2、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低风险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进展情况。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国债逆回购的投资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次委托理财和国债逆回购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和国债逆回购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还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并注销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341,399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8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截止2022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343,100股。
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7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计划筹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5,343.10万元,含初始设立时参加对象认购的金额不超过5,123.10万元及预留份额对应的资金不超过220.00万元。
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11.71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9月23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243,400,295股的0.41%。
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2年1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因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参加对象未认购的6,000股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
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使用的 220,000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截止2023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233,029股。
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11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284名激励对象授予7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6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89.1630万股公司股票已过户至268名激励对象名下,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243,111,721股的0.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341,399股库存股即将期满三年,因此公司拟将其原用途“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仅考虑本次股份注销的情况下,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3,111,721股变更为1,242,770,32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43,111,721元减少为1,242,770,322元。
注:上述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43,111,721股变更为1,242,770,322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为线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2,945.93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审议并通过,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